班级公物管理制度学校各类设施是学校的国有资产,是学校为学生装学习提供的基础设施.为了保正设施的完好无损,杜绝人为损失,特作以下规定:一、爱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学生的责任和义务,全体学生要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班主任要强化教育,提高学生爱护公物的意识,并以此作为对学生道德品质评定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故意破坏公物的人和事,全校师生均有责任、有权利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总务处处理。二、学校教室设备包括多媒体、课桌、椅子、讲台、黑板、门、门锁、窗架、玻璃、开关、插座、饮水机、日光灯、门插销、畚斗、塑料桶,各类仪器、器材等都要小心使用,做到人离窗关、门关、灯灭。三、实行教室设备使用责任制,此项工作由总务处率头,班主任协助,教室里的设备由总务处发放,统一编号,课桌每人一桌,椅子每人一把,及两人一凳,学生自己保管,期初、期末总务处和班主任核对签字。损坏的设备赔偿,一律由当事人承担,如责任人不明确,由班级共同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原则上当月处理完毕,最迟学期结束处理完毕.四、总务处随时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如发现设备损坏严重或丢失未及时上报总务处作出赔偿的,一经发现查实,应作出严肃处理并取消其评比先进班级资格及个人任何先进资格。五、对自然因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设备赔偿,由学校负责修复,但对学生无意中损坏的公物,原则上作出适当赔偿,对个别学生故意损坏公物,则按原则 2 倍以上赔偿,并由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批判教育,直至交公安机关处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 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后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确保电路畅通。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根据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开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三、学校后勤人员要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四、学校后勤人员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五、各班级、各室负责人、维修人员,要对本班级、各室、维修人员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印刷机、空调器等)。如若出现违反规定,将进行相应的惩处.六、在校师生不得使用电热壶、“热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