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馆投资合股协议书订立合同各合伙人:甲方:姓名 ,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 ,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乙方通过投资合股的方式加入甲方在 开办的 瑜伽会馆,并在将来成立 瑜伽有限公司,为了长期友好合作和经济合作,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 合股经营宗旨精诚团结,共同进展。第二条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 瑜伽馆,法人代表:第三条 入股经营期限合股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1、总股本: 瑜伽馆共计投资 万元。合股经营期间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2. 股权分配:经协商,决定甲方为控股方,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 %,投资金额为 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3。 入股形式:甲乙双方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形式和现金形式注入;所有权归双方共同拥有。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总则: 瑜伽馆一切的盈利,亏损,赔偿按股份比例来分配与承担。1。盈余分配:每月 16 号进行一次核算,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双方可协商留盈利的 20%备用资金用于进展瑜伽事业;当备用资金超过 2 万元时,则将超出部分按股份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 合股、退股1.合股: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④随着 瑜伽馆的成长和壮大, 瑜伽馆股东的股份不发生变化。2.退股:①在合作期间双方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或转让,两年内撤股,净身出户;转让不予承认;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经营状况良好的前提下, 瑜伽馆合股期足两年后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 70%实施,三年则 80%,四年则 90%,五年则 100%。 瑜伽经营有困难时任意一方不得提出退股.②如有一方强行撤股,结算之日必须返还对方投资本金及股份该得利润;③退股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合股人并经合股人同意;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