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生鲜品采购) 年第 号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订约目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谋进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蔬菜、肉类等生鲜货品采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数量和质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提供数量完整、质量合格的货品
第三条 【标准及验收】规格标准由双方共同确定,乙方提供货品样本,经甲方同意后,拍照存档
乙方在其供应期内不得更换等级,品牌,如需更换,需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样品,经甲方同意后可更改
甲方质检组负责查货验收
重大质量问题由国家相关检疫、质检部门认定
第四条 【价格】每月 26 日至 30 日,由甲乙双方协商订价,并签署《重庆渝风堂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生鲜品每月订价表》
第五条 【供货时间、地点及方式】(一)甲方每天下单时间为每天 20:30~22:00,补单时间为每天 14:00 左右
“下单”是指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次日供货的种类和数量;“补单"是指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当日需增加供货的种类和数量
根据甲方下单的内容,乙方供货时间为下单后次日上午 8:30~9:00;根据甲方补单的内容,乙方应在当日 16:30 以前供货
临时补货应在两小时内供货
乙方如不能按时供货,应在下单当日通知甲方
(二)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甲方验收物品合格后,应在乙方的供货单上签字
供货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第六条 【价款的支付时间、地点、方式】 (一)每月 1 日至 4 日,双方负责对账,将上月甲方应付乙方的供货款核对无误
(二)甲方每月 16 日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结清上月应付乙方的供货款
乙方在收款时应签收,并提交税务发票或法律规范的财务收据
(三)若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对帐和结帐,则当月应结算的货款延期到次月核算
第七条【履约、质量保证办法】(一)乙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