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五 保 户 登 记表市 县(市、区) 乡 ( 镇 、 街 道 ) 编号姓 名性别出 生 年月身 份 证 号码人 员类 别家 庭 人口居 住地 址主 要亲 属情 况姓 名性别年龄身 份 证 号 码是 否 申 请人 的 法 定扶 养 义 务人健 康状 况年 经 济收 入劳 动 能 力 情 况主 要 生 活申 请救 济原 因申 请 人 ( 或 代 理 人 ) 签 名 : 年 月 日居( 村) 民( 盖 章 )经 办 人 签 名 : 年 月 日委 员会 初审 意见镇(乡、 街道 )审 核意 见( 盖 章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县( 市、区 )民 政部 门审 批意 见( 盖 章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注 :1、 申 请 对 象 无 力 填 写 此 表 , 可 由 村 委 会 代 其 填 写 ,加 申 请 人 手印 。2、 人 员 类 别 是 指 老 年 人 ,残 疾 人 ,未 成 年 人 。3、 法 定 扶 养 义 务 人 是 指 依 照 婚 姻 法 规 定 负 有 扶 养 、 抚 养 和 赡 养 义务 的 人 ,相 关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① 夫 妻 有 互 相 扶 养 的 义 务 ;② 父 母 对 子 女 有 抚 养 教 育 的 义 务 ;③ 子 女 对 父 母 有 赡 养 扶 助 的 义 务 ;④ 非 婚 生 子 女 享 有 与 婚 生 子 女 同 等 的 权 利 ,任 何 人 不 得 加 以 危 害 和卑 视 , 不 直 接 抚 养 非 婚 生 子 女 的 生 父 或 生 母 , 应 当 负 担 子 女 的 生 活 费和 教 育 费 , 直 至 子 女 能 独 立 生 活 为 止 ;⑤ 养 父 母 和 养 子 女 间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适 用 本 法 对 父 母 子 女 关 系 的 有关 规 定 ;⑥ 养 子 女 和 生 父 母 间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因 收 养 关 系 的 成 立 而 消 除 ;⑦ 继 父 或 继 母 和 受 其 抚 养 教 育 的 继 子 女 间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适 用 本 法对 父 母 子 女 关 系 的 有 关 规 定 ;⑧ 有 负 担 能 力 的 祖 父 母 、 外 祖 父 母 ,对 于 父 母 已 经 死 亡 或 父 母 无 力抚 养 的 未 成 年 的 孙 子 女 、 外 孙 子 女 ,有 抚 养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