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民办学校流程一、前期准备 1、办学地点:租赁期一般不少于 3 年,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m 2, 同时还需 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学校校舍进行安全工程鉴定,并出具“校舍安全工程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原件最好准备 2-3 份) 2、成立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会决策机构,成员必须由 5 人以上 (含 5 人)奇数组成,制定学校章程、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学校卫生及财务管理制度,所有理事成员签字按手印 ( 章程最好能准备 3 份原 件)3、学校领导要求:校长应具有从事 5 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经 历,校长及副校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老师资格,并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校长应当是专职的,不得由法定代表人兼任。校长、副校长年龄不超过 68 周岁。二、名称的核准 1、事项内容:确定学校的名称并经过民政局核准 2、办理部门: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处 3、需提交的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至民政局领取) 4、注意事项:应采纳的名称样式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培训学校”,切忌出现“中心”“艺术”等字眼三、验资 按民政局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户并注入资金(办学注册资金不少于 15 元),,由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最好能准备 3 份原件)四、学校的筹设 1、举办者到行政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领取材料 2、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或由行政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递交材料)提交申办学校相关材料。教委民教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学校的教学场地进行实地考察。 3、需提交材料:⑴ 办学许可申请书⑵ 民办培训学校办学审批表⑶ 民办学校法定责任人情况登记表⑷ 民办学校举办者(法定代表人)鉴定表⑸ 民办学校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⑹ 民办学校聘任校长登记表⑺ 民办学校理事会花名册(附身份复印件验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老师资格证复印件验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⑻ 民办学校管理费用人员花名册(附身份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老师资格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财务人员上岗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⑼ 民办学校专任老师花名册((附身份复印件验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老师资格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⑽ 民办学校申请设立时所有校舍、设备、器材、设施清单⑾ 其他:章程原件、“校舍安全工程鉴定报告"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