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和对策随着我国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一度被视为计划经济优越性的无“失业”人员的状态被不可避免地打破,“失业”二字堂而皇之地登上了各种表格和大小报刊,一批又一批的(尤其是国有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下岗、分流甚至失业,成为人们不能不关注的热点。 一、就业形势越来越复杂 从的角度来看,20 世纪 80 年代末,我国公布的城镇登记待(失)业率才 1.8%,而 2002 年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已达4.0%。我国在 10 多年的时间里,失业率上升了 122%。如果从传统计划经济或者是经典社会主义的观点来看,失业率确实是高的,上升速度也确实太快。但是,如果放在市场经济这样一个大的范围,用世界的眼光来看,我国的失业率并不是特别高。谈到失业率,我们一定要用准确、的概念来表述它。失业率有几种:一个是“城镇登记失业率”,一个是“城镇调查失业率”,再一个就是“不充分就业率”。 首先,来看“城镇登记失业率”,2002 年我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 4.0%,而全世界的平均值为 7%。即使按照有些人的,把各类企业下岗职工中没有工作、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和各类学校毕业生没有找到工作的也计入失业的话,我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也只是 7.18%多一点,与世界平均数基本相当。 其次,来看“城镇调查失业率”。如果不分户口,只根据居住地和工作情况统计,国家统计局做过调查。按照国际劳工组织推荐的标准,我们规定:16 岁以上,有劳动能力,调查周内未从事有收入的劳动(具体是指劳动时间不到一小时),当前有就业的可能(具体是指如有工作,两周内可以上班)并正以某种方式在寻找工作的人员。这个定义的核心是“正在寻找工作”,而去劳动就业部门登记只是寻找工作的一种方式。这个失业定义,完全是从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的。这种抽样的城镇的调查失业率为 5.3%左右,的失业率只是 0.6%。如果城乡统算的话,失业率只是 1.9%。目前,世界多数国家失业率均大幅度上升,连美国也近 6%(2002年 4 月),我们公布一个不到 6%的城镇调查失业率,根本不会引起大的社会震动。反而,会消除大家对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不信任感,让外国人和老百姓认为我们比较实事求是。 由于户籍制度的关系,我们的统计体制可能把中国的城市和乡村的实际失业率夸大了!中国城镇的失业问题,与中国的城市的人均 GDP 一样,也存在被高估的现象。比如北京,本地人口 1100 万,外地人口 320 万,外地人对北京 GDP 总量是有贡献的,而算人均 GDP 的时候,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