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执行日期:2024 年 8 月 1 日制度审批表汇 签签 名日 期矿 长总 工 程 师安 全 副 矿 长生 产 副 矿 长机 电 副 矿 长通 风 区 队 长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煤矿企业矿级领导在安全生产中关键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有效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矿级领下井带班奖惩制度。带班考核:1、所有带班人员必须按时下井跟班,有事提前和领导请假,以便安排他人下井跟班.无故不入井者每次罚款 500 元。2、所有带班人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否则每次罚100 元.3、带班人员不履行自已的职责,发现问题不解决,发现隐患不彻底处理,每次罚 200 元。如当班发生不安全事故,要严格按本矿制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按《特别规定》追究.4、对积极排除重大隐患,避开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带班人员给予 100 至 1000 元的奖励(奖励事宜由矿安委会决定)。矿级领导现场交接班制度一、值班、跟班人员按规定的方式和值班跟班轮流表值班,不能擅自缺勤或替班。假如确有需要必须由报安全副矿长批准后方可多换班或替班。 二、值班跟班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接班,未履行交接手续之前,交班人员不准离岗。 三、禁止在事故处理时交接班,交接班期间如遇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指挥下协助处理,一般事故未处理完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四、交班应口对口进行交接,交接班必须严肃仔细,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 五、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全面讲清后,交接班人员方可离岗。 六、交接班内容: (1)井下各工作面生产系统运行情况。 (2)事故处理、设备检修、工器具等情况。 (3)相关作业遗留情况,安全措施落实、布置情况. (4)工作面爆破情况及工作面、巷道 顶板 管理情况。 (5)仪器、仪表、工具、材料、用品、设备、环境情况。 (6)领导指示、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 (7)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事项矿级领导带班入井跟班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煤矿企业矿级领导在安全生产中关键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有效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矿级领下井带班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我们们建立了以矿长为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