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讨论生“三助”岗位及津贴管理办法(暂行)为切实提高讨论生综合素养,改善在校讨论生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学校将针对硕士讨论生设立讨论生教学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岗位(简称“助教"、“助研”、“助管”,以上三类岗位合称“三助”),并发放“三助”岗位津贴。为法律规范“三助”岗位及津贴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助管、助教、助研的涵义助管是指讨论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承担有关的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行政管理、学生管理的辅助工作。助教是指讨论生在主讲老师的指导下,兼任本(专)科学生指定课程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辅导实验等教学工作。助研是指讨论生协助老师从事学术讨论、科技攻关、产品开发、技术推广、实验室建设等项目的科研活动.第二条 讨论生“三助"岗位的具体类型学校每年设置的“三助"岗位为三类:(1)学校设置的“三助”岗位;(2)由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软环境建设专项经费(简称“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3)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第三条 讨论生“三助”工作的组织(1)学校设置的讨论生“三助”岗位由讨论生部统一牵头部署。人事处负责助管岗位设置,教务处负责助教岗位设置,岗位设置情况与讨论生部共同公布,各用岗单位具体负责聘用考核工作;助研工作的开展根据《西南科技大学讨论生助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西科大发[2024]46 号)执行;(2)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其组织与管理根据本办法第四章规定执行;(3)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其组织与管理根据本办法第五章规定执行。第四条 申请“三助"岗位的讨论生必须是全日制在校讨论生(含全日制各类别硕士专业学位讨论生,但不包括委托培育、定向培育和在职讨论生)。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能按期完成培育方案规定的学习和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组织能力,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第五条 除助研岗位外,每位讨论生只能在助管或助教岗位中选择其一应聘。无特别情况,讨论生不得因应聘“三助”岗位而延长学习年限.聘期内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情况,按程序终止“三助”岗位工作.第六条 讨论生“三助”工作的聘任,以学期为单位,一学期一聘讨论生“三助"岗位人员的遴选工作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增加透明度,提高法律规范性;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讨论生。在每学期期末完成岗位设置的申报、岗位申请、选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