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目标及措施1、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目标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地方政府及建设单位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 ,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三废”按规定排放,确保工程所处环境及长江水域不受污染,并确保施工中的环境保护监控与监测结果满足业主和设计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2、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2。1 建立健全专职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强化管理① 为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将生态环保工作做到实处,实现生态环保目标,使环保工作达到令业主满意的效果,本工程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副指挥长、总工为副组长的生态环保领导小组,并在指挥部的安全环保监察部下设生态环保专职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工区配备专职环保监测员,使生态环保工作层层落实,贯穿到施工的全过程。② 制定详细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各项措施,健全施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③ 安全环保监察部是指挥部负责生态环保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指挥部生态环保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所辖单位和施工区域的生态环保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执行处罚。④ 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框图如下:2。2 施工准备阶段的保护措施① 编制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施工现场所必须的排污系统、照明灯光、护板、围墙、栅栏、警示信号标志和保洁措施等。② 加强学习环保知识、法律法规,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③ 以墙报、简报、宣传标语的宣传形式开展环保宣传工作。④ 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区及施工便道的布置和修建均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程度。2。3 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抓好落实工作①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检查,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环境质量保护、预防制度。② 根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和具体要求,制定环境保护档案,实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月报、季报、年报制度,及时解决和反馈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制度,严格法律规范每个员工的行为;将施工人员的考核、晋级与环境保护指标考核结果相结合,执行奖优罚劣制度。③ 指挥部接受建设单位环境保护部门对本标段的环境保护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同时对工程队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监督检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及施工营地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确保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生态环保领导小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