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益生产管理法律规范目的:为建立精益企业,有效的管理、开展精益生产活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生产占用的资源和降低企业管理的运行成本,特制定本法律规范
定义:精益生产是通过系统结构、人员组织、运行方式和市场供求等方面的变革,使生产系统能很快适应用户需求不断变化,并能使生产过程中一切无用、多余的东西被精简,最终达到包括市场供销在内的生产的各方面最好结果的一种生产管理方式
管理机构及职责公司应成立精益生产管理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组员为各部门负责人
组长职责:指导精益生产管理工作方向;对精益生产项目管理成果的监督及评价;组织架构的确定及资源支持的保证;最终确定精益生产推行项目
组员职责:行政中心负责人职责:负责推动各部门对年度精益目标的分解及部门年度计划推动,建立各项目推动组;组织召开精益月会、季度会及年度汇总,并对精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及督促;负责各部门精益项目指标的考核
其他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各自部门精益项目方案与计划的申报、实施,效果验证及标准化维持;负责本部门日常 6S 管理及员工行为法律规范监督与整改
精益生产管理推动步骤:精益生产管理项目输入:降低成本:效率提升,作业方法改善,工艺流程改善,工具或设备改善,物流改善,布局改善,降低消耗品使用量,其它成本降低方法的项目;品质改善:降低不良损失金额,降低材料不良率,提高产品一次合格率等方面的项目;生产技术:生产方式改善与变革的方法与建议,新生产技术的建议、实施方案等;管理体制:有利于公司文化的建设,有利于现场、行政、财务等管理,提高团队士气等方案;有关安全生产、生产环境改善、6S 改善之项目
选定及提出精益改进项目根据公司总的经营目标或精益生产管理项目输入的要求,各部门每年年底应选定下年度精益改进项目(每个部门不少于 2 个),并确定改进目标; 针对每个选定的项目确定改进计划、资源需求和时间进度;公司鼓舞员工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