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督查办公室工作职责xx 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处(简称纪检处)、xx 学院监察处(简称监察处)、xx 学院目标督查处(简称目标督查处)
统称 xx 学院纪检监察
目标督查办公室,是经学院领导批准合署办公的部门
自 2024 年 10 月起,纪检监察
目标督查办公室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班子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学院行政监察和目标督查工作
工作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一、纪检方面:1、 做好纪委书记的助手,同时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行政监察工作
2、 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实施、考核等各项工作
3、 检查和处理本院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党规的案件,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的行为
4、 调查处理纪检监察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控告或检举
5、 根据党和上级纪委的工作要求,起草制订我院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组织、协调各党总支、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
6、 做好工作目标监察、效能监察和其他执法监察工作
7、 完成党委、院部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监察方面:1、 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2、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3、 调查处理监察对象(副处级以上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的行为;4、 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 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6、 围绕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开展效能监察
7、 协助院长抓好学院经济责任制的贯彻、实施、考核等项工作
8、 做好工作目标监察、行风建设和其他行政监察工作
9、 做好上级监察部门统一部署的执法监察工作及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