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管理人员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制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实现公司进展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中心、综合管理中心、研发中心、墙纸制造中心、设备中心、博瑞吉公司一般管理岗位、中层管理岗位
其余中心部门根据其他考核方案执行
第二章 绩效考核具体实施办法第三条考核时间安排一、考核方案制定:根据部门年度考核分配部门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
于每月每月 1—5 日进行绩效考核方式备案
二、考核结果评定: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评分,终由部门总监签字
于次月 10 日前针对考核结果进行纸制品及电子版进行备案
第四条考核备案要求公司财务中心、综合管理中心、研发中心、墙纸制造中心、设备中心、博瑞吉公司一般管理岗位、中层管理岗位
每月将部门人员考核明细根据上述要求备案到人力资源部
墙纸制造中心管理岗位及博瑞吉管理岗位只对绩效奖金发放结果进行备案
第五条考核维度设定一、业绩指标或工作性指标占考核主体的 70%,可分为关键性绩效指标、阶段性重点工作、补充类指标(根据实际工作的情况加减分值或否决类)二、工作态度指标最高占比 20%,特别服务性质工作可适当调整比例,最高占比 40%
主要从工作积极性、团队协作、责任心、纪律性几方面进行考核
第六条指标设定一、 单个指标权重不低于 5%二、 单个指标权重不高于 40%(重点工作或特别情况可适当调节)三、 考核指标定最高不超于 8 个指标第七条考核评分要求一、关键性定量指标(KPI)根据评分规则,整理数据信息直接得分二、工作性定性指标(GS)根据下方表格给与适当的得分考核得分120 - 101100 - 8180 - 6160 以下等级定义超出目标达到目标接近目标远低于目标实际表现显著超出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取得特别出色的成绩实际表现达到预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