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二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考评员管理办法1.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实行资格培训、考核与认证制度,这是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关键环节
2.对考评员的培训由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
培训的内容为: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有关的规章制度、鉴定标准、程序和方式、方法与法律规范、专业理论、操作技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知识的应用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评技术,以及有关的教育学、心理学、人员素养测评、工作分析与评价、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和测评专业知识
3.经培训、考核合格的考评员,分别由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准,颁发考评员资格证书和胸卡
明确其承担考评的职业(工种)、等级和类别
4.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2—4年
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时,企业技能鉴定中心可从取得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择优派遣
对聘任期满,经考核政绩;业绩优良者,可以续聘
被聘用的考评员,应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签定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5.在实施鉴定前将参加考评工作的考评员集中起来组织组织培训,帮助考评员掌握本次鉴定考核的基本情况,熟悉职业(工种)的标准、法律规范和鉴定项目、内容、要求、考评方法及评分方法及评分标准,使每位考评员做到心中有数
6.考评过程中考评员要接受督导员的检查,督导员要监督考评员在考评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每次鉴定结束后,由技能鉴定所(站)站长,会同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对考评员的考评行为与《评分记录表》的评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检查,提出评价意见,并做好记录,作为考核考评员的依据
7.建立对考评员的日常考核与评估制度,建立日常使用、管理档案
建立群众举报制度
甘肃省第二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考评员任务和职责1.考评员是在规定的工种(专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
2.考评员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前,必需熟知本次考核工种、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