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养,实现员工培训法律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培训坚持人力资源整体性开发的方针,加强技能、技术和专业培训,为公司快速、健康、持续进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第二章 培训原则 第三条 员工培训坚持以下原则: 1、按需培训的原则。从公司实际和中长期进展需要出发,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规划。 2、学以致用的原则。突出针对性和有用性,做到培训与使用相结合。 3、注重效益的原则.追求培训效益的最大化。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员工培训政策、中长期培训规划、年度培训工作重点和季度培训计划;指导和督查各单位的员工培训工作,开展培训效果评价等工作。 第五条 各处室根据职能分工,负责相关专业的培训效果评价工作。 第六条 各单位根据公司年度培训工作重点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负责提报本单位季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四章 培训类别第七条 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活动,加强技术工人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第八条 岗位培训对新员工或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适岗培训;针对新设备、新工艺等生产实际,开展常常性的在岗培训。第九条 继续教育为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业务)素养,培育复合型人才,定期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技术(业务)培训.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每年年初,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员工培训年度工作重点。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员工培训年度工作重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各单位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 20 日前向综合管理部提报下一季度的培训计划,由综合管理部汇总编制公司季度培训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核后印发执行。 第十二条 各单位根据经批准的季度培训计划,制定单项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单项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和培训要求。单项培训计划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十三条 培训内容结束后应进行考试。对于考试成绩比较优异的员工,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考试成绩较差的,视情况分别给予通报、罚款、待岗或调离原工作岗位等处分. 第十四条 培训结束一周内,主办单位要填写“培训总结报告",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组织有关职能处室,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