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酒店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公司授权第一条 为完善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对各部门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公司管理及经营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岭南集团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通过总经理代表公司向部门授权,部门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 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第四条 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特别授权两个类别:1
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基本授权的期限为 1 年
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别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特别权限
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 1 年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由总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部门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别规定,接受公司基本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分部或个人转授权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可由总经理向各部门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分部或其他个人转授权
第七条 授权的基本形式为:1
基本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委托总经理向各部门签发《公司对 XXX 部门授权书》,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2
部门特别授权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部门签发《公司对 XXX 部门特别授权书》,被授权人为相关部门负责人;3
专项事务授权其规定详见本制度第四章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三章 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第八条 公司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