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局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浦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发〔2024〕21 号)文件精神,设立荔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局,为荔浦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将荔浦县商贸(含内外贸)职责划入荔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局。(二)取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进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进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进展。(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法律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法律规范质量管理工作。(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进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电力行业的管理、监督、协调与行政执法;负责全县煤、电、油等工业生产重要物资的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根据产业政策和规定权限负责国家和区、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五)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有关协会、学会、研讨会工作,推动产学研基地进展,推动成果产业化;推动信息化产业和新兴产业进展.(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参加制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七)负责全县工业园区管理,拟订全县工业园区建设进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负责指导全县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八)讨论制定信息化和信息化产业进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审核实施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范围内的信息基础设施和重大信息化工程的建设,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协助推动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