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人民医院教学管理人员考核办法的暂行规定教学管理人员的敬业精神、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是我院教学工作科学化和法律规范化管理的基础
为切实保障我院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以及包括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风建设、教学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在内的教学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 1 条:教学管理人员是指:医院教学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教学副院长、科教科长、教研室(带教科室)主任、教学秘书
第 2 条:教学管理岗位的各级和各类人员都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其基本规定见《荣昌区人民医院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对教学管理人员的考核每一年小考一次,每二年大考一次
凡大考通不过的教学管理人员,学院将不再续聘其原来担任的教学管理岗位
空缺的教学管理岗位,可在全院范围内招聘
第 3 条:教学管理人员考核的依据是:《荣昌区人民医院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考核的办法是四级考评:即接受本院实习学生的考评;接受医院职能科室的考评;接受医院带教老师的考评;接受医院领导班子的考评,每一级考评的分值各占 25%
考核的等级为:100-90(A);89-80(B);79-70(C);69-60(D);59-0(E)
第 4 条:对医院教学管理人员考评的数据是新一轮(每二年一次)医院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凡考评数据为 C 级者,原则上不能再续聘原教学管理岗位
如本人提出申请并能在措施上保证工作将有重大起色者,可由医院聘任小组讨论
如经医院聘任小组讨论认为其申请理由充分且措施有保障,则最多给予一年试聘用考察期
第 5 条:教学管理人员对考评数据和聘任结果有任何看法,可逐级、或越级向医院有关部门反映
荣昌区人民医院2024 年 7 月 1 日附件 1:荣昌区人民医院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科教科工作职责 1.科教科在医院党委和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