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风险管理制度 1.目的:为降低营销风险,促进销售健康增长,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销售部、财务部、供应链 / 销售支持部
3.职责:本制度由销售部制定和修改、维护,中顺洁柔总经理、副董事长核定,中顺洁柔供应链、财务部和各区域供应链/销售支持部、财务部负责按标准执行
4.主要内容:4
1 客户合同及信用管理4
1 客户信用管理可参照《客户信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执行,客户信用额度由公司根据客户合作年限和年度销售规模确定,在年度合同或补充协议中体现
2 销售部在每年 12 月 20 日前或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下年度合同条款由各区域公司销售人员根据公司下达的下一年度销售指标和返利政策提前与所在地经销商/直营客户谈判确定后,由销售部汇总签审《年度经销商/直营合同要项汇总表》,报区域财务部、区域供应链(销售支持部)备案;在合同到期未提供新的合同条款前,按公司已签审完毕的《年度经销商/直营合同要项汇总表》中的合同条款执行,区域财务部以此为依据进行合同内费用预提
(关联表格:《客户信用评审表》适用制度《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3 与客户(直营和经销商)所签署的合同条款必须根据签审后的《年度经销商/直营合同要项汇总表》的条款执行,若不一致的销售负责人应在合同谈判后一周内,提报该客户新合同条款的书面申请,并根据公司权限签批,新合同条款申请签批后一周内,销售负责人应根据新的合同条款,对前期合同内费用做出增补预提申请,根据公司权限签审完毕后,报财务部进行合同内费用预提的增补
4 与客户合同订立后,如遇合同条款有变更,应根据谈判条件重新提报合同条款申请并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权责表》签批,合同条款批准后需先签审终止前合同协议后再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5 客户信用额度如发生变更,销售部需在 2 个工作日内更新《客户信用条件一览表》,并将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