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 计 部 规 章 制 度为加强设计部的法律规范化管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公司进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设计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设计部提倡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进展的事情
3.鼓舞设计师积极参加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舞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4.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制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听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6.设计部全体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考勤制度1.上班时间:8:00—-12:00 2:30——18:30(夏季)8:00——12:00 2:00——18:00(冬季)
2.周三至周一为工作日,周二为休息日
周二设计师值班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当周周二值班设计师休息日为当周周三
如工作需要休息日上班者可调休息,必须提前一日向部门负责人审请,获准方可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 10 分钟以内到班者,罚款 5 元,10 分钟以上30 分钟以内到班者,罚款 20 元,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按底薪计算)
早退者一律按旷工半天论处(按底薪计算)
一个月内迟到累计超过 5 次(含 5 次),扣除底薪的15%,5 次以上,扣除底薪的 50%
4.上班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岗外出,由于工作原因外出须到前台登记外出原因,第二天因公事外出的须在当天晚下班前告知部门负责人(临时通知除外),否则按离岗处理 50 元/次
旷工半天至三天者,扣除底薪的 2 倍计算,旷工三天(含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工资及提成不予结算
当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