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国家电网公司“大运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充分总结试点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化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大运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大运行”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总体思路:适应国家电网进展实际,体现电力生产的基本特点和技术水平,以提升电网运行绩效为目标,坚持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方向,整合公司调度运行与设备运行相关业务,调整调度体系功能结构,变革组织架构、创新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构筑公司电网新型运行体系。主要目标:统筹公司电网调度和设备运行资源,推动输变电设备运行与电网调度运行的业务融合,开展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输变电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与分析业务,实现调控一体化;优化各级调度功能定位,推动国调、分调运行业务一体化运作,分调、省调标准化建设、同质化管理,地县调专业集约融合,形成集中统一、权责明晰、工作协同、法律规范高效的“大运行”体系,提高驾驭大电网的调控能力和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的能力。二、“大运行”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一)主要任务实施各级调控一体化。按不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划分,将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输变电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与分析业务纳入相应调度机构统一管理,实现各级调度的调控一体化运作。实施调度功能结构调整。实施国调、分调运行业务一体化运作,省调标准化建设、同质化管理和地县调专业化、集约化建设。(二)功能定位国(分)调依法对公司电网实施统一调度管理。承担国家电网调度运行、设备监控、系统运行、调度计划、继电保护、自动化、水电及新能源等各专业管理职责,协调各局部电网的调度关系;负责 500(330)千伏及以上主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直调有关电厂;承担±800 千伏直流、750 千伏(重要枢纽站)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运行集中监控、输变电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与分析业务。省调负责省级电网调控运行。落实国家电网调度标准化建设、同质化管理要求,承担本省电网调度运行、设备监控、系统运行、调度计划、继电保护、自动化、水电及新能源等各专业管理职责;调度管辖省域内 220 千伏电网和终端 500(330)千伏系统,直调所辖电厂;承担省域内±660 千伏及以下直流和 750 千伏(重要枢纽站除外)、500 千伏、330 千伏枢纽站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输变电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与分析业务。地调负责地区电网调控运行。承担地区电网调度运行、设备监控、系统运行、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