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 职业联赛的法制构建论文 一、cBA 联赛法制构建刻不容缓 一直以来 CBA 联赛的管理均由中国篮协负责,由于中国篮协与各俱乐部之间均为独立的法人投有直接的领导关系,篮协主要通过联赛章程及相关制度这种内部性文件来约束各俱乐部的行为,由于没有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滩以从外部遏制“假赌黑”现象
对于职业体育的兴起油于我国职业体育法律制度的滞后,‘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尸单纯依靠内部规章以及参加主体的自律来打击“假赌黑”等行业腐败现象是远远不够的缺乏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是导致“假赌黑”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由于法律的局限性加之现行刑法制定的时间较早,对于体育职业化后的许多问题缺乏相关条文的规定,也没有预见到体育职业化后可能产生的新型犯罪
因此构建一个以刑法为主体,完善相关配套法规的职业体育法律制度已迫在眉睫
二、关于 cBA 职业联赛法制构建的相关建议 (一)加快管理体制改革,组建联赛管理公司 目前刃 BA 联赛的经营活动由中国篮协委托由具有外资性质的盈方体育传媒(中国)有限公司所进行④出于盈利的考虑盈方公司将更多的经历花在了联赛的开发推广上,而日常的联赛管理工作仍由中国篮协负责
职业联赛是市场化运作的而中国篮协属于行政事业单位
篮协与俱乐部之间的出发点、利益和思维方式是不同的,可以有某种程度的沟通但是最根本的利益是不一样的体制问题已影响到联赛的进一步进展
cBA 现在的体制是中国篮协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⑤由于篮协即要负责联赛的组织又要进行联赛的日常管理,还要负责各级国字号球队的组建、选拔等活动这也使得篮协在一定程度上已无暇顾及联赛的监管工作这也给了某些运动员、裁判员参加“假赌黑”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因此建立一个独立的 CBA 联赛管理公司对 CBA 联赛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有效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二)建立外部监督机制,约束从业人员行为 长期以来油于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单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