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申請注意事項96.12.04一、實施原則:(一)由各大專校院社團透過學校與中小學訂定為期一年之長期合作計畫,每學期宜規劃 4 次以上活動(含 4 次)為原則。(二)活動規劃以定時定點服務為原則,如有辦理短期營隊活動或校外參觀活動之必要,宜由雙方學校自籌經費辦理。二、補助原則:(一) 每計畫除由本部參酌活動次數及計畫內容部分補助活動經費,補助額度最高以 3 萬元為限外,學校亦應編列經費,配合辦理。(二) 每校申請最多以 12 項合作計畫為原則,如有特别需要,申請計畫超過 12 項者,請於報部公文中,詳予說明。(三) 活動經費預算,應以活動實際需要詳列各項經費支出明細表,酌予部分補助項目如下:交通費、消耗性教材費、保險費、誤餐費、獎品費(補助最高額度 3 千元,且僅限於合作對象之中小學學生)、雜支等所需費用;器材、服裝等購置費用、鐘點費暨行政管理費,一律不予補助(交通費、保險費、誤餐費等補助對象,僅限大專服務同學)。三、申請程序:(一)由大專校院彙整校內與中小學共同擬定之社團合作計畫,於本部所訂期限前隨文檢附計畫申請書(附件 1)1 式 2 份送部審核,並副知服務中小學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二)每校每年度以申請 1 次為原則,請勿逐案申請。(三)核定受補助之大專校院,應於年度結束前,隨文檢附活動成果報告(附件 2-1、2-2、2-3)暨活動照片到部備查。附件 1( 學校名稱 ) 97 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申請書一、學校基本資料:聯絡人:電話::二、學校辦理情形:1.□是否於學生社團提出計畫申請前辦理服務學習相關校內說明會?是;□ 否,原因:2.□是否主動調查鄰近中小學需要?是;□ 否,原因:3.□社團至中小學服務前是否辦理服務學習相關訓練或座談?是;□ 否,原因:4.□是否在年度結束前與合作中小學辦理服務學習相關成果發表會?是;□ 否,原因:5.□是否針對服務績優同學辦理表揚或獎勵?是;□ 否,原因:6. 97□年度是否申請教育部專案經費辦理此項計畫?是;□ 否,原因:7. 其他具體作法:三、申請計畫彙總表編號計畫名稱計畫申請類別承辦社團服務人數合作學校合作人數活動次數活動經費預算學校補助金額申請補助金額本部核定補助金額(學校免填)合計承辦人:(簽章)課外活動組主任(組長):(簽章)學生事務長:(簽章)備註:「計畫申請類別」,請依下列屬性分類填寫(例如: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