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思考提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对农业进展,农民增收,农业贸易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影响。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生产和消费安全实现对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治本之策是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本文在总结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基本思路。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0 世纪 90 年代初,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已基本完成了以构造体系与运行机制框架为容的基础发育阶段,开始步入以健全与完善为容的关键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也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农业标准落后,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在农业标准的制(修)订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许多问题: (1)标准旧。国外的农产品标准每隔 2 年或 5 年修订一次,我国 10 年以上的国家标准占 37.7%,5 年至 10 年的国家标准占 33.4%。 (2)许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落后,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方面的指标低且项目不齐全的问题突出。如,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中,仅有重金属、硝酸盐、亚硝酸盐和农药残留等指标,没有涉与甲醛等有害气体的含量指标,进口茶叶受检农药品种在欧盟、德国英国、日本分别为 62 种、56 种、13 种、64 种,而我国只规定了“六六六”、“滴滴涕”两项指标;我国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对 104 种农药在粮食、水果、蔬菜等 45 种食品中规定了允许残留量,共 291 个指标,而 CAC 对 176 种农药在 3755 种食品中规定了 2439 项农药最高残留标准。 (3)标准的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差。主要表现在农产品保鲜、贮藏、运输标准数量不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和操作规程太少,原则性较强;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技术标准空缺,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涵盖农业生产使用的农资品种不足 40%;技术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配套差。 (4)对 WTO 农业标准的协议利用不够,国际标准化活动参加率低。发达国家大多善于利用 WTO 的 TBT 协定和 SPS 协定,制定近似苛刻的技术标准,设置技术贸易壁垒;十分注意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重视参加国际标准化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