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成本调查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国农业部制定中国人民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24 年 10 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义务
目 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4(一)全国种植业生产成本收益与劳动生产率调查汇总表(农市成本 1 表)4(二)全国种植业每亩物质费用汇总表(农市成本 2 表)5(三)全国种植业每亩用工汇总表(农市成本 3 表)6四、主要指标解释 7一、总说明农产品成本是农产品价格的主要构成部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与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农产品生产成本与收益的变动情况,对于各级政府讨论和制定农产品价格与流通政策,加强宏观调控,对于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农业的指导,科学组织生产,优化种植结构,推动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都是十处必要的
为此,我部决定组织开展以重要农作物为主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品种由农业部汇总的品种暂定为13个,即早籼稻、中籼稻、粳稻、梗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籽、花生果、葵花籽、甘蔗、甜菜
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地的需要适当增加调查品种
二、调查点的确定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原则上在现有农业物价信息网点县中开展,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需要适当增加调查县的数量;县里要选择生产水平在本县具有代表性的若干农户(制切查品种不少于5户)作为成本调查户;每户可以承担一个调查品种,也可承担多个调查品种
调查户要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