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房地产税收管理----------------------- -----------------------日期:加强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思考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进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房地产行业呈现出迅猛进展的趋势,在扩大需和促进消费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成为地方经济进展的支柱产业和地方税收增长的重要来源
但是,由于房地产行业经营的特别性和会计核算的复杂性,加上涉与的税种多,征管的难度大,税源控管存在较多漏洞,以致房地产行业税收流失问题较为严重,成为税收征管工作的难点
笔者认为,各级地税部门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房地产税收管理一体化”思路加强税收征管,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促进房地产业健康进展,发挥税收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
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管基本情况市地方税务局根据"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直接征收、先税后证、源泉控管"的原则,积极与市财政、国土、房管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起“先税后证”的征管机制,以契税征管为把手,将房地产业涉与的税种全部纳入一体化征管
根据国土、房管等部门提供的交易信息(包括转让方中介方、承让方的名称、识别,房地产转让价格、转让时间、面积、位置等信息)进行归集、整理,利用计算机建立税源数据库,将税源信息与时反馈到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立的一体化征税窗口,直接由窗口地税人员进行征收,实现申报、纳税、办证“一窗式”服务
在一体化管理工作中,市局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办税程序,将征收环节统一设置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之后,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之前的交易环节
纳税人在取得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完税凭证,或根据法定程序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后,才能到国土、房管部门办理土地和房屋权属的变更登记手续
另外,市局针对不同的纳税人实行不同的征管方式
即:对帐务健全的纳税人按房地产权属转让合同的交易金额作为营业税、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