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岗位设置与第六次全员聘任实施总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干部管理改革,积极稳妥地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人员管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化,根据《*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琼人劳保〔2024〕214 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准医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函》(琼人社函〔2024〕242 号)以及《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组发〔20 一五〕2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以及经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学校聘用人员。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年限及年龄界定以相关配套方案印发之日为时间点。二、基本原则1.坚持根据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把人力资源配置与学校进展步伐紧密结合。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原则,坚持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着力构建更具活力的干部人事工作体制机制。3.坚持干部沟通轮岗常态化,加强校本部与各附属医院之间、学校机关与二级学院之间的干部沟通,充分激活干部队伍活力。4.坚持创新人事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管理向合同用人管理模式的转变。5.坚持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简政放权,能下放的权力一律下放,扩大二级院、部在办学方面的自主权。6.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积极稳妥地加以妥善解决。7.实行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通过任期绩效评估考核,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激励与约束机制。三、岗位类别设置(一)岗位类别1.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老师岗位(含专职辅导员)、科研岗位、教辅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老师岗位,是指以教育教学为主,兼具科学讨论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工作岗位,包括专任老师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其中辅导员由学生工作处统筹管理,编制数单列。科研岗位,是指以科学讨论为主,兼具教学工作职责,适当承担本科教学及讨论生培育工作,承担国家和地方科学讨论、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等任务的,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教辅岗位,是指辅助教育教学和科学讨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