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进展与人的主体地位自 20 世纪末以来,由于人类面临日益严重的各种“生态问题”,因而可持续进展问题 成为备受人类关注的热门话题
可持续进展作为一种新的进展模式和进展观,也日益深 入人心,并被越来越多的国家作为一种社会进展战略付诸实践,这是人类社会文明进程 中的质的飞跃
但就目前情况看,对可持续进展涵的理解仍不尽一致,甚至在一些基 本问题上尚未形成共识,如人在可持续进展中的地位问题
这就直接关涉到如何把握可 持续进展观的本质以至能否真正实现可持续进展的根本性问题
一、人在与自然关系中的主体地位 所谓人的主体地位,是指人在与自然界关系中的一种位置,即在这种关系中,人是主 体,自然界是客体
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有不同角度和不同的层次, “主—客”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方面,但不能涵盖人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部
因此 ,人与自然的“主—客”关系的确立也是有围的,其作用也是有限度的
一般地说, 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可以从两个角度加以确证,一是从存在论(事实)的角度看,人与自然 界中其他存在物(生命的、非生命的)一样,同属于自然生态系统构成中的一份子或一个 组成部分,人与其他自然存在物就是一种“平等”关系
在这个意义上,人与其他自然 物之间难以区分谁为主、谁为客关系
二是从价值论(价值)的角度看,人类具有不同于 其他自然存在物的特别属性,具有其他存在物所不具备的自主性、制造性,人源于自然 而又超越于自然,人可以把人以外的自然物作为认识、利用和改造的对象,使直接的自 然物或被人改造过的自然物为人所用、为人服务
同时,人还具有认识和改造自身的自 觉性和能力,也就是在人类针对自然界的有意识、有目的活动中,对自然界的积极改造 和对人类自身的自觉改造是一致的,在改造自然中使人类自身得到改造
“自觉地”改 造自身与“积极地”改造自然两者之间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相辅相成,进而实现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