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业务保安责任制第一条在矿党政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负责全矿保卫工作,担负生产场所、家属区域的治安管理和政治、刑事案件的侦破,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保卫公私财产职工家属与全矿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二条对矿护矿队、治安联防组、居委会实行业务指导,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第三条协同有关部门,向广阔职工群众进行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大搞群防群治,检查监督全矿主管单位要害部门保安措施的实施,负责公共场所和复杂区域的治安管理
第四条负责对本单位公安干警、护矿人员的政治业务教育,负责防火设施和队伍的建设,减少或消灭火灾发生
与时处理公安干警和扩矿人员中的乱纪事件
第五条负责搞好井下职工农转非落户工作
计划部业务保安责任制第一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拟定本矿的具体实施办法,检查分析执行情况,解决有关问题
第二条组织贯彻上级统计部门颁发的计划统计报表和有关工作指示,参加工程设计、技术设计的审查
第三条平衡汇总长远规划,编制生产、基建、技改、安措等建议计划、编制年度维简、大修、自筹、基建等各项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生产计划
第四条组织各项计划的贯彻落实,定期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与时办理计划的修改和调整
第五条收集和整理矿区计划资料,编制统计快报和综合统计资料手册
第六条负责计划、统计文件、资料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第七条完成矿长和上级交给的有关计划工作的任务
地测部业务保安责任制第一条负责全矿地质、勘探、测绘工作,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政策
第二条负责编制生产勘探设计,按质量验收,并编写勘探成果报告
根据生产建设进展需要,负责向上级提出矿区井田资源勘探建设计划
第三条负责矿井地质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储存条件,编制矿井延深水平地质说明书,审查采区地质说明书,协助并与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的重质技术问题
第四条进行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讨论并掌握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