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护卫队交旗仪式主持稿 国旗护卫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南工业大学国旗护卫队队伍建设,巩固和提高队伍凝聚力,使工作更加多元化,展现河南工业大学良好的精神风貌,参照相关规定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南工业大学国旗护卫队,简称国旗护卫队,是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以护卫国旗为使命,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己任,力求展现我校大学生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升降维护国旗及校团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通过进行升旗仪式等爱国主义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影响,通过培育高素养队员使其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章工作范围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的基本任务是
以护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五星红旗的尊严为己任,承担我校的日常升旗和重要节日、纪念日的集体升旗工作
第五条 通过开展系列升旗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为推动校园文化氛围添砖加瓦
第六条 在做好基本任务的同时,举办一系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以及各种队内外沟通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国旗护卫队编制:国旗护卫队设队长 1 名、副队长 2 名; 国旗护卫队设班长 3 名、指导员 3 名,指导员兼班长助理;国旗护卫队内分为若干工作部门,负责护卫队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部门职责: 队长:发挥指导老师与队员的纽带作用,负责上级任务的传达布置工作,队内建设的统筹与协调,对全体队员负责,对指导老师负责;副队长:积极协助队长开展各项工作,两位副队长分管训练与生活两个方面,起到巩固与推动国旗护卫队进展的职责; 宣传部:宣传部主要负责对国旗护卫队的宣传,通过各种媒介提高国旗护卫队在校内及校际间的影响力,不断巩固国旗护卫队作为爱国主义教育载体的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作训部:训练部主要负责本届国旗护卫队的日常训练和下届选拔过程中大一准队员的训练以及升旗仪式的组织; 纪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