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管理制度一、计算机硬件管理1、公司的所有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都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给各部门相关人员使用,使用期间使用人作为资产保管员,必须对所有资产加以爱护、保持整洁,并保证良好的使用环境
2、公司对所有硬件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建立明细台帐,并定期对硬件进行维护、检查各部门使用情况
3、设备购置、更换、升级等,由使用部门根据实际工作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上级领导、成本中心及资产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审核通过后,IT 人员将根据公司统一标准进行采购,并登记资产,签收资产领用单
4、使用人发现硬件故障时,应及时向 IT 人员说明情况,并调查故障原因,明晰责任关系
5、低耗品领用时,需领用人提出申请,且清晰注明申请原因,经申请人上级领导、资产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到低耗品管理处签字确认后直接领用
6、计算机的使用人即为资产保管员,使用部门为责任部门
未经责任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其他部门或他人计算机
7、离职员工离职前应与责任部门做好相关资料交接工作,再将计算机等所有设备与资产管理员交接后方可离职
8、当计算机设备在公司内遗失,遗失人应即时上报 IT 人员,同时上报遗失人上级领导及资产管理部门领导,并提交事件报告
IT 人员跟进事件报告后,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评估资产损失的金额;如需赔偿或者处罚,由财务部或者人力资源部根据资产管理部门的处理结果提供协助
当计算机设备在公司外因遗忘、失窃、抢劫等原因遗失后,须即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向IT 人员提交遗失事件报告,由各相关部门配合处理
电脑设备的遗失赔偿规定若因遗忘或其他个人原因而导致电脑设备的遗失,须向公司赔付与该电脑设备及其配件等值的同类设备或金额
若因抢劫或其他意外原因而导致电脑设备的遗失,由公司管理层酌情处理
注:由于电脑设备的遗失或损坏所引致公司重要数据或者信息的外泄,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