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利统计报表制度(2024-2024)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二○○七年九月一、 说 明(一)、制表目的:反映我省专利工作情况和专利在国民经济、科技进展中的作用,为各级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和经济政策决策部门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
(二)、统计范围:县(市、区)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山东省境内已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或实施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省内专利中介机构
(三)、统计原则:遵从辖区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其中各设区的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辖区内的市直、中央及省属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专利中介机构的情况统计
(四)、汇总单位:设区的市知识产权(专利)局
(五)、报送日期:均为一年报送一次
(六)、报送时间:基层表元月 10 日前;汇总表元月 20 日前
(七)、报送程序:按上述规定时间将基层表报辖区内县(市、区)或市(根据各市要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市汇总后报送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一式二份
同时,报送当地统计局、科技局各一份
-1-二、专利统计报表目录表号(基)表 名报告期别综合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页码1专 利 管 理 工作基层表年报县(市、区)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市、县(市、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1 月 10日42专利资金设立情况基层表年报同上同上同上53专 利 行 政 执年报同上同上同上6法基层表4企业专利工作基层表年报已申请专利、获专利权或实施专利(申请)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同上74企业专利工作基层表(续)年报已申请专利、获专利权或实施专利(申请)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同上85大专院校专利工作基层表年报大专院校大专院校同上96县以上独立科研机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