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与规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制定目的、适用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 25 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与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 25 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围。规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m 与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 1);高度是指室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 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与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m 与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与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 与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 2.1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m 至 2.1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净高不足 1.2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 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 1.2m≤净高≤2.1m,计算 1/2 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4、地下建筑、架空层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