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影电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进展和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火灾事故,依照 《中华人民国消防条例》与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均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须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 针,根据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
第二章 各级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第四条 各单位须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单位防火负责人,负责领导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 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消防条例》与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消防管理规定以 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二)组织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负责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组织的领导工作,并负责解决消防安全工作所需 要的经费;(四)组织领导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防火安全检查,解决火险隐患, 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五)发生火灾时,要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 措施
第五条 各单位所属各部门要确定一名部门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上级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接 受公安消防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二)根据本部门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 制,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发现违章行为与时制止;(三)常常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加强消防法规和遵守各 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四)对所辖防火围常常进行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解决不 了的应实行安全可靠的措施,并与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五)发生火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