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付款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采购付款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采购付款,主要是指企业外购商品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企业外购劳务并支付价款的控制,可以参照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采购审核与批准第三条采购计划范围内金额在 X 万元以内的采购项目合同,由财务部审核后交采购部签订购货合同即可
采购计划范围内金额在 X 万元一 XX 万元的采购项目合同,须交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后交采购部签订购货合同
采购计划范围内金额在 XX 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合同,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签订合同
第三部分付款结算控制第四条付款审核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和企业内控规定中的货币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办理采购付款业务,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
第五条应付账款在 X 万元以内的,由财务总监审批;应付账款在 XX
XX 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
预付款与定金在 X 万元以内的,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即可,应付账款在 XX--OXX万元的,报财务总监审批,在 XX 万元以上的,由总裁审批
审核无误后交财务部应收账款会计开具付款凭证,交出纳办理货款支付,并通知采购员联系供应商
第六条财会部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以及采购发票、结算凭证、检验报告、计量报告和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1•真实性审核应付账款会计应确定原始凭证是否虚假,是否存在伪造或者涂改等情况
审核实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发生过,是否反映了经济业务事项的本质2
根据原始凭证所反映的基本内容的要求,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备,应填写的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方式、填写形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