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垫资建房纠纷案件调研分析----------------------- -----------------------日期:垫资建房纠纷案件专题调研分析[摘要]建筑安装施工合同纠纷是当前房地产纠纷案件中的占比重较大的一部分,其中垫资建房而导致纠纷是突出的一种
该种纠纷的形成与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不规,与相关法律的不健全有直接的关系
从目前我院受案的情况看,此类纠纷为数不少,多数表现为提供垫资一方因在施工中垫资过高,无力继续承担的情况下,而要求建设方给付工程款
而建设一方则要求继续按合同履行
法院在审理该类纠纷中,如对有关建筑施工的程序了解不透,政策尺度掌握不一,特别是对产生"垫资"的原因、性质与后果未做深化了解的话,其处理结果将不能得到好的社会效果
正确处理这种纠纷的前提,应首先明确产生纠纷的前因、性质与后果,只有这样才能总结出适合当前建筑市场现状的审判思路
一、垫资建房的原因 在建筑安装施工合同的履行中,由于涉与施工的问题多种多样,故作为建设单位(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在合作中可能会发生多种类型的争议,例如有关工程质量、工期、工程结算等问题
近年来,由垫资建房所引发的纠纷呈明显增加趋势,逐渐成为建筑安装合同纠纷中的主要表现
(一)何为垫资建房 根据《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建安合同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一经签订,建设单位即应依约先向施工单位预付一定数量的工程备料款,该款一般为总造价的 30%;施工单位以此来启动工程
以后建设单位再分次按施工的形象进度拨款,直至工程完工,建设单位应支付工程结算款总额的 90%-95%,剩余 5%-10%做为建设单位留置的质量保证金
工程保修期的维修费用,从此款拨付
保修期满后,余款付清
在此,工程的资金来源应为建设单位贷款或自筹,且建设单位应保证按时按量拨款
相对而言,施工单位的义务主要为严格根据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