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视频广播管理论文 近一段时间在电视技术方面呼声最高的莫过于数字化,因为数字化的视频和音频具有高保真、易存储等优点,所以它们一面世就极受欢迎。在此情况下,加快进入数字化领域的步伐选用数字录象机就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数字视频技术的迅速进展,磁带记录方式的数字录象机开始采纳数据压缩技术,出现了价格适中、且有较高的图像和声音录 放 质 量 、 更 高 记 录 密 度 的 新 格 式 录 象 机 , 主 要 有 SONY 的Betacam-SX 、 DVCAM 、 松 下 的 DVCPRO 、 DV 和 JVC 的Digital-S。在这些同类产品中,只有 Betacam-SX 采纳了 MPEG-2压缩方式,可以采纳更大的压缩比从而降低数据率,并且填补了MPEG-2 压缩方式在电视信号处理的全过程中录象编辑制作领域的空白,因此有利于数字设备的配套性及进展性。本文就 Betacam-SX 这种记录方式进行阐述,并同现存的其它平行记录格式作有限的比较,以用来说明 Betacam-SX 格式的某些技术特点。 一.取样比方面的比较 从表一可以看出在取样比方面 DVCPRO(25Mbps)与DVCAM 未满足 CCIR601 规定的亮度信号与色度信号 R-Y、B-Y 的取样比 4:2:2,这是衡量数字视频信号是否达到广播级的一个重要标准。不满足此标准就与广泛采纳 4:2:2 的多数数字切换台与特技机较难以兼容。在制定此国际统一的重量编码的标准时,亮度信号抽样频率的选择必须兼顾不同的扫描制式,由于现行的扫描制式主要有625 行/50 场和 525 行/60 场两种,它们的行频分别为 15625HZ 和15734.265HZ,因此 ITU-R 建议的重量编码标准的亮度抽样频率为13.5MHZ,这恰好是上述两种行频的整数倍,另外根据国际现行电视制式,亮度信号最大带宽是 6MHZ,根据奈奎斯特抽样定理,抽样频率至少要大于 2×6=12MHZ,可见取 13.5MHZ 也是合适的。另外由于人眼的视觉对亮度变化比对色度变化敏感度更高,色差信号的带宽可以比亮度信号带宽窄得多,所以在重量编码时两个色差信号的抽样频率可以低一些,同时也考虑到抽样的样点结构满足正交结构的要求,ITU-R 建议两个色差信号的抽样频率均为亮度信号抽样频率的一半,即 6.75MHZ,因此,对演播室数字电视设备进行重量编码的标准是:亮度信号的抽样频率是 13.5MHZ,两个色差信号的抽样频率是 6.75MHZ,其抽样频率之比为 4:2:2,称为 4:2:2 格式。4:1:1 取样格式又在 4:2:2 取样格式的基础上把色差信号的取样频率降低了一半,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