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 劳 社 发 ( 2024 ) 39 号垫 江 县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关 于 印 发 《 XX 市 垫 江 县 城 乡 居 民 合 作 医 疗 保 险特 别 病 种 门 诊 费 用 管 理 办 法 》 的通 知各 乡 镇 社 保 所 , 各 定 点 医 疗 机 构 :现 将 《 XX 市 垫 江 县 城 乡 居 民 合 作 医 疗 保 险 特别 病 种 门 诊 费 用 管 理 办 法 》 印 发 你 们 , 请 遵 照 执行
附 件 : 1 、 垫 江 县 城 乡 居 民 合 作 医 疗 保 险 门诊 特 别 病 种 鉴 定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2 、 XX 市 垫 江 县 城 乡 居 民 合 作 医 疗 保 险特 别 门 诊 疾 病 治 疗 申 请 表
垫 江 县 劳 动 和 社 会 保障 局 二 ○ ○ 九 年 八 月 十日主 题 词 : 城 乡 居 民 特 别 疾 病 办 法 通 知抄 送 : 县 级 各 部 门 , 各 乡 镇 人 民 政 府
垫 江 县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办 公 室 2024年 8 月10 日 印 发( 共 印 150份 )XX 市垫江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别病种门诊费用管理办法为规 X 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别病种门诊医疗的管理,完善门诊特别病种医疗费用的报销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更加合理,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 垫 江 县 城 乡 居 民 合 作 医 疗 保 险 试 行 办 法 》 ( 垫 江 府 发〔2024〕28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门诊特别(重大)病种 X 围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人员患下列疾病且病情达到准入标准的,可享受门诊特别(重大)病种医疗待遇
(一)特别疾病病种恶性肿瘤支持治疗期、脑血管意外后遗瘫痪(重度)、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