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银 甬 办 [2024]82 号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的通知各支行、营业部:为满足个人客户的融资需求,法律规范个人质押贷款操作与管理,根据总行《关于印发〈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及〈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的通知》(工银发[2024]151 号),市分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遵照执行:一、鉴于部分质物品种价值评估、法律界定、质物管理尚不完善,除本办法规定的质物外,各行不得自行接受其他质物品种。二、以人寿保险单、他行存款单、开放式基金质押的,需由总、分行与相关保险公司、其他商业银行、基金公司签署质押合作协议,未经通知,各行不得自行受理。三、转授各 A 类支行、管理支行行长为可联机冻结质物类质押贷款特约审批人,各个人信贷派驻审批人为非联机冻结质物类质押贷款审批人。市区 B、C 类支行办理的质押贷款,报市分行授信审批部审批;县(市、区)B、C 类支行办理的可联机冻结质物类质押贷款,报所在区域管理支行审批,非联机冻结质物类质押贷款,报所在区域个人信贷派驻审批人审批。审批权限详见附件 3。执行中如遇问题,及时与市分行联系。附件:1、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2、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3、个人质押贷款审批权限表 二○○八年三月三日行 内 发 送 : 个 人 金 融 业 务 部 、 法 律 事 务 部 、信 贷 管 理 部 、授 信 审 批 部 、 运 行 管 理 部 、 内 控 合 规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宁 波 市 分 行 办 公 室 2024 年3月 3日 印 发 附 件 1: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满 足 个 人 客 户 的 融 资 需 求 , 法 律规 范 个 人 质 押 贷 款 业 务 管 理 , 根 据 总 行 《 个 人 质押 贷 款 管 理 办 法 》 及 《 个 人 质 押 贷 款 操 作 流 程 》( 工 银 发 [2024]151 号 ) 等 有 关 规 定 , 特 制 定 本 细则 。第 二 条 个 人 质 押 贷 款 是 指 借 款 人 以 合 法 有效 、 符 合 贷 款 人 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