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和意义(一)研究背景多年来,我国始终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商业银行被限制向投资银行业务领域发展
2001年后,随着管理层束缚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政策的逐步松动,允许商业银行开展部分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陆续出台,我国商业银行出现了向投资银行业务领域交叉融合的现象
但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应属于分业经营下的业务交叉,既非严格意义上的分业经营,又非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而是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的中间阶段,即“兼业"经营阶段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己经具备了兼营投资银行业务的外部环境与现实基础
我国商业银行向投资银行业务渗透与融合发展是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外在推动力作用的结果,也是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发展为主导的内在要求
商业银行尽快实现业务多元化是新时期适应金融业竞争的迫切需要,而实现业务多元化最直接有效的途径就是兼营投资银行业务,这是由内外部力量驱动的自身业务创新行为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兼营投资银行业务这方面的实务操作正属于起步阶段,研究开发的业务品种也较少,许多业务尚处于探索和尝试阶段;另一方面,我国理论界对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方面的理论研究相对落后于实际操作
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适应经营环境变化的战略选择,随着企业直接融资市场的迅猛发展,主要依赖利息收入的传统商业银行面临严峻挑战,生存空间受到挤压
国内外商业银行不断地通过组织、技术和业务创新进入投资银行等资本市场业务领域,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已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向综合化、全能化演变的必然选择
开展投行业务是商业银行竞争优质客户、培育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开展投行业务是商业银行化解经营风险的有效手段
开展投行业务是商业银行优化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的需要
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国内商业银行长期以来过分依赖信贷业务利差收入,收入结构严重失衡,中间业务收入占利差收入比例偏低,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占比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