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 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一、扎实筑牢信用建设基础1
做好信用条例宣传推广工作
《省社会信用条例》预计年底前出台,《条例》实施后,认真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2
清理规范失信惩戒约束措施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工作,建立失信约束措施台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修订、废止任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权益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3•修订信息资源目录
印发实施《县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2X)》,建立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对政府部门、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掌握的信用信息“应归尽归”,优化信用信息目录管理系统,提升数据归集质量和归集效率
〔牵头单位: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员单位〕4
探索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加大对信用服务机构扶持力度,不断培育具有较强市场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企业,鼓励和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参与政府信用评估、信用监测、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惠民、专项治理、信用修复培训等工作,推动信用服务行业自律管理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人行支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二、稳步提升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水平5
加强数据报送
根据市信用平台数据治理能力、“双公示”信息质量自动监测、校正和督促功能,推动各部门切实提高双公示等信用信息等资料报送工作质量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等具有双公示职能单位〕6
推进“赣服通”建设
打造“区块链+信用服务”新模式,在社会、政务、金融、商务、现代交通物流等领域推动信用评价场景应用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