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内幕交易探究论文 【摘要】内幕交易是股票市场中固有的一种顽疾,是证券监管的重点。本文在分析内幕交易现有观点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内幕交易、内幕信息、内幕人员的涵义和界定标准,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证券市场是一个信息流动的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是其固有的特征之一,这为内幕交易提供了便利。内幕交易违反了市场的公平原则,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是证券市场中所固有的一种顽疾,自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受到各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禁止。我国证券法也明文“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猎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并制定了详细的禁止性和处罚性条款,但实际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据有关资料统计,自 1993 年中国证监会成立到 2001 年上半年止,经证监会公开处罚的内幕交易案共有 8 起,2024 年、2024 年、2024 年和 2024 年没有处罚一件内幕交易违法案件,只有 2024 年处罚了两例,对责任人警告并罚款3 万元。实际发生的内幕交易要远远大于被查处的案件,肖磊(2024)通过实证分析指出:我国股票市场中利用利好消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相当普遍,其所引起的股价上涨幅度超过了利好信息所引起的总波动的 50%以上。之所以有众多的内幕交易案件没有被查处,其主要原因是目前法规制度上存在一些漏洞,对内幕交易的本质缺乏全面的理解,对内幕信息和内幕人员的界定重形式轻实质,使大量实质上的内幕交易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一、内幕交易概念讨论综述 目前对内幕交易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争议,代表性的观点有:伊斯特诺克和菲斯切尔(EasterbrookandFischel,1991)将内幕交易表述为信息灵通人士与消息不灵通人士之间的证券交易;大卫·L·拉特那(DavidL.Ratner,1999)认为内幕交易是能够接触到与之交易的一般相对人不能接触到的信息的人的交易;欧盟 1989年4月20日 签 订 的 “ 反 内 幕 交 易 公 约 ”(theConventiononInsiderTrading)中,将内幕交易界定为:“证券发行公司的董事会主席或成员、管理和监督机构、有授权的代理人及公司雇员,故意利用尚未公开、可能对证券市场有重要影响、认为可以保障其本人或第三人特权的信息,在有组织的证券市场进行的‘非常规操作’”。近几年,我国的一些学者对内幕交易的概念也展开了讨论,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杨亮(2001)认为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或其他非法猎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以猎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自己或建议他人、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