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以来我国学界对于我国合宪性审查的学术研究文献综述摘要:合宪性审查与宪法监督及宪法实施密切相关,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对合宪性审查有了更清晰明确的认知,力图在今后大力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以捍卫宪法尊严、维护宪法权威
构建合宪性审查机制,需嵌入中国话语,体现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应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内有序实施,秉持政治问题不审查的原则
合宪性审查工作要想取得实质突破,应该设立专门的审查机构,明晰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之间的关系,明确启动合宪性审查的主体资格,厘清合宪性审查的对象范围,健全合宪性审查的基本程序以及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唯有如此,才能从理论指导和制度实践两个维度,推动合宪性审查工作逐步走向深入
关键词:合宪性审查 党的领导 程序机制 一、国内研究综述 胡锦光[1](2017)认为,合宪性审查在宏观层面能够发挥较强的制度功能,不仅能有效促进党提升执政能力,巩固党的领导地位,还能解决当下宪法监督力度不足,宪法实施效果不彰的难题,并最终捍卫宪法尊严维护宪法权威
莫纪宏[2](2017)在《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应注意的几个理论问题》中指出,微观层面也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能够丰富完善救济渠道,有利于基本权利的保障
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再次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障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 依宪治国具体路径的设计,是一个极其严肃且富有挑战的工程,不可能一蹦而就,更不可能简单地照搬照抄
祝捷[3](2017)认为宪法作为根本大法享有最高权威,合宪性审查是为了解决可能出现的违宪行为,化解宪法实施中潜在的风险
毕竟,宪法的最高地位需要强有力的武器来保障,合宪性审查就是宪法的“牙齿”,是维护宪法尊严最有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