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MT654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MT654—1997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 ISO1819:1977《连续搬运设备——安全规范——总则》的一般安全要求,重点结合我国煤矿带式输送机设计、使用的特点和特殊安全要求,首次制定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标准、以提高煤矿带式输送机的安全性能,防止不必要的事故发生。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云海、陈骥、侯红伟。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负责解释。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带式输送机(以下简称输送机)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安全要求。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煤矿井下用带式输送机,也适用于有爆炸性危险的露天煤矿、选煤等工作场所用带式输送机。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3836.1—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2—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GB3836.3—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GB3836.4—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GB/T13561.3—92 港口连续装卸设备安全规程带式输送机MT113—1995 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MT147—1995 煤矿用阻燃抗静电织物整芯输送带MT450—1995 煤矿用钢丝绳芯输送带阻燃抗静电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ZBD93008—90 煤矿井下用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2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正常工作条件 normalworkingconditions由使用输送机的有关各方一致同意的规定条件。它是由用户规定并在订货时制造厂同意的,或者是在制造厂印刷标准产品样本时规定的条件。3.2 人员 personnal操作输送机本身的人员和法定可在附近停留的人员。4 基本要求4.1 输送机的设计和使用等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符合 GB/T13561.3 中的通用安全规程。4.2 输送机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ZBD93008 的规定。4.3 输送机的使用条件必须满足其正常工作条件。对有特殊要求的输送机,应另行规定相应的专用安全规则。4.4 输送机产品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标志的规定。5 安全规则5.1 设计和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