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部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经理1、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是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2、贯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并监督实施;3、负责领导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进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4、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按规定配备有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的专(兼)职安全员,保持安全员的相对稳定,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5、组织定期安全大检查,针对隐患情况,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对上级指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实行“三定”措施,予以解决,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审核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规划、年度安全计划、职业安全卫生健康计划、劳动防护保护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等,并保证其实施效果;7、主持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审核批准后实施,并应做好职工相关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8、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安全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9、在工种岗位定员时,特别注意一些需两人以上作业的重要岗位,绝不能盲目节约人力。不得分配女职工到有害女工身体保护的岗位作业。对因劳动组织严重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懈又长期未予解决所造成的伤亡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10、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签订安全协议,组织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加强劳动防护保护工作。11、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迅速亲临现场指挥紧急抢救遇险人员,同时实行防止事态扩大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12、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生产副经理1、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3、协助主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