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得得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 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试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3、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质期不少于二年
4、进货时查验包括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5、食品进入店面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在进货时查验供货单位的资质情况,查看供货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查看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报告是否齐全
6、检查供货方出具的“一单通”,看“一单通”内容与实际进货食品是否一致,并按要求法律规范建档保存
7、检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参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命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8、检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表明食品主要成份和含量,是否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9、检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10、向批发商索取的各类证件,包括“一单通”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11、进货时,对检验不合格和无合格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 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