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注重林业的革新和进展 一、关于林业的改革 我国林业正在进行一场史无前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场改革是农民的制造,是基层的经验,它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一样,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前两年,我到江西、辽宁等省调研,看到那里的基层干部和农民自发地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他们把这场改革用 3 句话来概括,叫作“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这场改革极大地激发了林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我们国家的一个基本国情是,耕地面积少、但林地面积大。全国有林地 43 亿亩,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有 25 亿亩,超过了耕地的数量。在全国 43 亿亩林地中蕴藏着极大的林业进展潜力和空间。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林业的改革和进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它不仅有利于促进林业进展、农民增收,而且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我认为,这场改革的重大意义还没有完全展现出来,也就是说它刚刚开始,方兴未艾。我去江西考察之前,对林业改革中有些问题如何解决还不是很清楚,但在实地考察中都有了答案,是农民和基层用他们自己的智慧解决了这些问题,而且建立和完善了制度。比如说,集体林地当中有宝贵树种,农民知道这些树种要保护,他们在每棵树上都挂上了铁制的标签,标明树种名称,一律不准砍伐。原来每年森林防火要靠干部动员,现在不用了,农民认为这是自己的事情。因此,变“要我干”为“我要干”,这就是“有恒产者有恒心”。只要给予农民长期、稳定、有保障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他们就会像经营和爱护自己的财产一样经营和爱护林地。他们从中看到了致富的希望,因此焕发出极大的积极性。林地所有权还是集体的,但是经营权是农民的,而且这个经营权是长久不变的。我们依据林业的特点规定了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更长的时间,70 年不变。过去我讲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30 年不变就是长久不变,70 年不变更是长久不变。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人定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非常重要,它在国家经济建设特别是在农业进展中,在农民增收致富中,在改善生态、应对气候变化中,都将会产生无可比拟的巨大作用。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毫不动摇。这个文件要求,用 5 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林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农民的心情是迫切的,但我们的工作既要坚决又要细致扎实地做好。第一,明晰产权,切实给予农民平等的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