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律选修课教学改革探讨 摘要:高职院校的法律选修课由于重视程度低、教学目标不明确等原因导致开设课程盲目、教学资源匮乏、轻视素养培育等诸多弊端,教学改革势在必行,首先应明确改革目标,普及法律知识,培育学生自觉守法的意识、维权意识以及法律的兴趣才应是高职院校法律选修课的宗旨所在,其次应科学规划课程设置、努力改进教学方式、积极创新考核手段,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改革达到法律选修课的教学目标
关键词:法律;选修课;教学 高等职业教育人才的培育并非单纯追求面对市场的一线产业工人,真正的人才需要具备除专业知识外的综合素养
为此,高职院校也应改变“重技能轻文化”的观念,加强学生人文素养培育,提高人才培育质量,以适应社会需求
人文素养培育的内涵中不可或缺的就是法律素养的培育,在现有的高职教育体系中法律相关课程脚少且课时有限,为弥补不足,开设法律类选修课成为必定之选
一、高职院校法律选修课教学现状 近些年,高职院校对于选修课愈发重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选修课成为高职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在问题依旧存在: (一)开设课程盲目 根据调查,在高职院校中,特别是在理工类高职院校中,开设文学、艺术等内容的人文素养教育课程十分有限,加之老师缺乏,资源短缺
此外,法律选修课的开设基本根据老师申报为基础,未根据国家的法律体系或是学生对于法律学习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安排具体课程,课程开设无连贯性,随意性较大
(二)教学资源匮乏 首先,师资方面,高职院校法律相关的必修课程主要是法律基础,专业老师数量有限,有些法律基础课程甚至由非法律专业老师代劳
其次,教材方面,在现在的教材市场上,没有针对法律选修课的相关教材,学生使用的参考材料随意性较大
再次,在教学条件上,缺乏法律教具、教学环境等成为另一阻碍
(三)轻视素养培育 现有的法律选修课开设未形成体系,教学上偏重知识传授,轻视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