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产业进展论文 摘要:高速公路产业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产业,政府必须加以管制,而现行高速公路管制体制存在较多弊端,难以适应高速公路产业进一步进展所必须的制度安排,必须对其进行改革。指出了现行高速公路产业政府管制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高速公路产业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高速公路产业;政府管制;体制改革 高速公路产业在我国的形成与进展源自于公路收费制度的实施。公路收费制度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的一项比较成功的经济产业政策,其意义在于建立了一种有效的投融资机制,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使我国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内建成了超过 5.3 万公里的高速公路,居世界第二位,走过了发达国家一般需要 50 多年才能完成的里程。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高速公路产业的不断进展,如何使政府在高速公路管理中由过去的事业管理转变为行业管制?如何根据市场规律法律规范和引导高速公路产业健康、持续进展,促进高速公路产业的良性循环以及有效的解决高速公路产业当前进展中存在的问题,便成为政府在新时期对高速公路产业进行管制的一个重要课题。 1 现行高速公路产业政府管制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管制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政府管制者,依照一定法规对被管制者(企业)所实行的一系列管理与监督行为。因此要对高速公路产业政府管制体制进行改革,就应该从法律规范管制主体、管制客体以及管制依据等三个方面进行,即从政府管制机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展开论述。 1.1 高速公路产业政府管制机构存在的问题 (1)管制机构不统一,政出多门。 根据《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高速公路产业实施管的机构是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另外还有省级物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如收费管理条例第 50 条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另外对于有关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问题,公安部门也介入其中。多家管制机构同时并存,一方面使得高速公路产业管制政策难以协调,另一方面也会出现管制机构互相扯皮、推委现象的产生。 (2)管制机构职能的多重定位。 在高速公路产业中,除了一部分社会性管制措施是由专业化的独立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外,其余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