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料队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在生产副矿长的带领下,是本部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以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负主要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2、队长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协调指挥队内各项工作。3、仔细贯彻《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理念,及时传达贯彻落实矿各种安全会议、管理文件、决定、指令精神。4、组织建立和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应急救援预案,对全队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技术培训,随时检查各岗位人员执行规章管理制度情况。5、掌握运料系统各环节的运转情况,及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探讨物料安全运输难题,实行有效措施加以解决。6、仔细组织并落实好安全学习活动和完成各种安全培训计划,加强员工的安全理论知识,全面提高全队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7、负责及时组织追查本队发生的各类事故,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8、每月定期主持召开本队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总结当月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安排布置下月的安全生产重要事项。9、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踏踏实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使每位员工做到“三不损害”,努力消除一切不安全情况和人的不安全行为。1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生产事故时,负责立即组织抢救,不得擅自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