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11.21.31.4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退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特制订本制度。公司遵循“公开公正、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的原则进行员工退出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员工退出的归口管理部门。2范围及形式2.12.22.3公司实行年度综合考核淘汰制。在每年年终综合考评中,公司员工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退出。年度综合考核具体按《年度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执行。公司员工的退出比例原则上每年为 5-10%。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可以调整比例,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总经理审批。退出形式包括降职、降级、待岗、辞退等形式。3降职管理3.13.23.33.4降职是指部门副主任以上管理人员职务级别的降低。经年度考核确定拟降职人员名单后,由人力资源部拟订降职实施方案,经公司人力资源分管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会同有关领导与降职人员进行面谈沟通,帮助其端正态度,改进工作,并进行职务任免和薪资调整。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降职人员的待遇调整相关手续,督促相关部门及人员办理因职务或岗位变动后的工作交接。4待岗管理4.14.24.34.44.54.64.7根据公司退出机制,经考核不合格,对本部门负责人认为不适合担任现岗位工作,且无其他合适岗位可安排的员工,公司实行待岗处理。人力资源部应会同部门负责人与待岗员工进行面谈沟通,说明待岗原因,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与措施。员工待岗原则上应离开原办公场所,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员工待岗期限为 2 个月。待岗期间月工资按原岗位基本工资的 50%发放。在待岗期内,待岗员工可在公司范围内寻找合适岗位,同时应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待岗员工重新选择合适的岗位。在待岗期内,待岗员工如有合适岗位,待岗员工及人力资源部与接收部门应会同协商,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按《员工调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逐级报批,经批准后,员工的薪酬按新的岗位和职级重新确定。待岗期满后,员工仍未寻找到合适岗位接收的,公司应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离职手续。5离职管理5.15.2离职分为辞职和辞退二种。辞职是指员工根据个人意愿主动提出离开公司并解除劳5.2.15.2.25.2.35.2.45.35.3.15.3.25.3.35.3.4动关系的行为;辞职应由员工本人向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批准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部门与辞职员工进行面谈,分析辞职原因,并填写...